兰网

指点兰州APP
当前位置:首页 > 关爱未成年

父亲不给抚养费 法检合力为未成年人“撑腰”

兰州晚报讯 9月26日,西固法院审结一起由检察机关支持的未成年人起诉抚养费纠纷案件,该案经法检合力,最终调解结案。本案是法检协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真实写照。

2020年6月,王女士与前夫张某协议离婚,约定独生子小凯(化名)由王女士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孩子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离婚几个月后,张某与他人再婚,不再支付抚养费,也从未主动探视儿子。2022年初,王女士单位因经营不善倒闭,失去收入来源的她难以独立支付儿子教育及日常开支,于是以儿子的名义向西固法院福利路法庭(少年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支付拖欠的全部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张某,但他每次均以在外地出差、疫情隔离等借口逃避应诉。眼见小凯的教育开支越来越大,焦急等待的王女士心急如焚,反复向法官哭诉:“他不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又很少见儿子。每当孩子问我爸爸去哪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结束而消除。为了保障这对母子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依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接机制,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西固检察院了解案情后认为,被告张某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遂做出支持起诉书,支持未成年人小凯的起诉。

在法检两院的共同努力下,近日,一直逃避诉讼的张某终于现身西固法院福利路法庭。张某辩称,他并非逃避履行抚养义务,只是因为与孩子的母亲积怨太深,出于赌气才拒绝支付抚养费。法官和检察官向张某解释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中关于父母监护责任的相关规定,指出张某行为的违法本质和对未成年子女的不利影响,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并同意就小凯的探视和抚养费承担问题与前妻协商。最终,王女士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这起抚养费纠纷在法检两院的协作下平和落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责任编辑:王姝轩

兰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兰网”或在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兰州日报社和兰网所有。已经与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兰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兰网”并且不在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兰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兰网联系。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