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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纷生】用戒尺击打学生手心 算不算体罚

近日,网上有视频称“武汉一小学教师惩戒学生用戒尺击打学生手心”。对此,湖北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在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目前,已责成北湖小学对涉事老师进行停课反省处理,并向学生和家长致歉。据当地教育局核查,事发当天下午,涉事小学班主任夏某,因临近期末考试学生上课疯闹、不遵守课堂纪律等原因,在教室对近10名学生进行了惩戒,用戒尺击打学生手心。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不知道各位怎么看。老师到底该怎么惩戒学生才能不犯错误。是不是对犯错误的学生不闻不问才是最保险的结果?小马飞刀以为,让老师对学生完全不敢教育,孩子一点儿挫折都不能受,这同样是教育的失败。

关于教育惩戒权的话题其实是个老话题。当然公众意见比较一致的是,教育惩戒权必须要有,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完整的教育需要适度惩戒,这既是令孩子更深刻地认知是非对错,亦是培养其规则与责任意识的必要手段。但是何谓适当的惩戒,目前缺乏明确的规定。比如教师罚站学生,是惩戒还是体罚?要落实教师惩戒权,就必须有惩戒的细则,要根据学生违纪违规的具体情节,明确谁来进行惩戒,进行怎样的惩戒,教师如果滥用惩戒权,要对教师进行怎样的处罚等等。去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但现实中教师惩戒学生面临困境,舆论呼吁加快制定实施细则,以明确惩戒教育的尺度,把教师从惩戒教育的困惑中解放出来。要让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教育惩戒才能有底气、有规矩、有边界、有效果。这既是对教师的保护,更是对学生的保护。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规定就详细得多。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在2002年通过《教育处罚法》,使得教师对学生的体罚合法化。法律规定:老师有权使用直径在1厘米左右、长度为50厘米的戒尺来惩罚学生,男生只能打臀部,女生只能打大腿部;受罚学生有权提出以其他方式,如校内义务劳动等替代受罚。英国教师的一般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等。违纪学生们除了要捡拾垃圾、除草、打扫教室和清除墙上的涂鸦外,还会被要求提前到学校、清理食堂并没收一些优先权。

没有清晰尺度的教师惩戒学生,以及不问青红皂白对教师问责,从根本上讲,都不是依法治教。

小马飞刀

责任编辑:蔡雨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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