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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优化调整提取业务

兰州晚报讯 6月5日记者获悉,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优化调整了职工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提取时限,即以购房合同协议备案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限由两年延长至三年。

另外,省资金中心还进一步精简了部分提取要件。2022年7月1日至今已办理过还贷提取的,再次办理时无须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取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要件,凭身份证明材料即可办理提取销户业务。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文瑞

值班编辑:骆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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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骆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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