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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消协发布2023年消费维权典型事例

观澜新闻客户端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3月11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发布了2023年消费维权典型事例,涉及网络购物、充值消费、食品安全、汽车销售等方面。甘肃省消协呼吁广大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遇到纠纷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从中吸取经验,提高维权意识,科学理性消费。

网店销售商品“货不对板”

2023年2月20日,省消协接到消费者解先生投诉称,自己通过“二三良作”线上购物平台看到一则茶具的宣传视频,视频中的茶具精美价廉,随后下单交付了79元货款,待收到货打开后发现茶具材质工艺与店家宣传的大相径庭。消费者认为经营者的行为涉嫌欺诈,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但多次与平台及商家客服交涉无果。

省消协立即与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经营者注册地泉州消委会沟通情况,福建消委会、泉州消委会积极履责,约谈经营者,指出经营者在宣传售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其宣讲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最终,经营者赔偿消费者500元。

销售侵权商品 侵害消费者权益

2023年3月10日,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自己在兰州新区亚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添加了标称“美孚”牌润滑油1桶,消费者通过美孚官网查询怀疑该润滑油为假冒产品,随后消费者联系经营者,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查更换润滑油并进行维修,遭到经营者拒绝后,消费者诉至消协维权。

新区消协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鉴定,该店存放的4桶润滑油均为假冒产品,汽修部向消费者进行了三倍赔偿,共计450元。同时,经中川园区栖霞中心社区市场监管所查实,该店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事实,其违法金额合计585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侵商品予以销毁,罚款5850元,上缴国库。

未如实告知商品详情 误导消费

2023年2月18日,消费者吴老先生投诉称,自己在嘉峪关市辉航商贸有限公司雅迪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价值3900元的电动自行车,回家后发现该车实际为电动摩托车,上路需要牌照及驾照,对于六十多岁的老年人而言,电动摩托车速度过快,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吴老先生要求经营者退货退款,商家不予,吴老先生投诉至消协请求维权。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得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最终经过多次调解,经营者向老人全额退货退款。

购买农资出现质量问题

天水市秦安县消协接到一起群诉,果农联合投诉称,购买的一批苹果套袋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部分果袋出现开裂的情况。在与该果袋代理商沟通赔偿未果后,遂到秦安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帮助。秦安县消协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合农业农村部门,相关技术人员及时赶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经过连续数天的现场勘验和质量分析,认定苹果套袋开裂是质量问题,对果农造成受损也属事实。

最终经过调解,双方协商一致,由代理商对因使用该品牌开裂果袋造成的坏果、小果等一律按照当地苹果最高收购价进行回收,每个果农将得到2—4万元不等的损失赔偿。

消费时遭遇“反向抹零”

2023年10月4日消费者李先生在白银市靖远县小何羊羔肉用餐后共消费127.5元,付款时经营者实际收取了128元。对于经营者这种“反向抹零”的行为消费者不能认可,遂诉至靖远县平川区消协分会维权。

经过工作人员核实并调解,经营者主动向消费者退还全部用餐款127.5元。

买房时被捆绑销售地下室

2023年7月10日,消费者贾先生称,自己在酒泉市阿克塞县的金山湖小区购房时,工作人员告知购房必须购买地下室,消费者不予认可,诉至阿克塞县消费者协会请求维权。接到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立即核实情况,经查,经营者的确存在捆绑销售行为。

经调解,房地产公司对售房条件进行了调整,购房者可以不购买地下室,并明确表示购买房屋按照发改备案价格出售。

宣传与实际不符出现质量问题

2023年8月7日,临夏州和政县消费者马先生的投诉称,自己在和政县人民医院门口的爱玛电动车店购买了一辆价值3900元的电动车,经营者承诺电动车一次充电可续航130公里,但在使用过程中充电一次只能续航87公里,在与经营者协商换货无果后,诉至消协请求维权。

和政县消协工作人员多次组织调解,给经营者宣讲法律法规,经营者给消费者免费更换了新电池。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2023年2月23日,酒泉市肃州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徐先生投诉称,自己在酒楼用餐后,因为三文鱼食材不新鲜,导致消费者2人食用后均出现上吐下泻的情况,经医院检查为急性肠胃炎,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退款并给予赔偿,经营者不予。消费者遂诉至消协请求维权。

肃州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因经营者在给消费者上桌的三文鱼等食材未检查把关,把冷藏食材当新鲜食材使用,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最终,经过调解,经营者向消费者退赔8800元。

充值后无法享受相应的服务

2023年8月11日上午,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陈先生投诉称,自己在2023年7月29日至8月4日来甘肃自驾游期间,在G30高速天水市武山县鸳鸯服务区的易享行充电桩充值200元却无法完成充电,后发现该服务区所有充电桩均充不了电,且平台不支持自主退款。经省消协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省消协联系经营者要求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经营者当天便将充值款退回消费者。

随即,省消协约谈经营者甘肃易享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经营者如因充电桩升级等问题不能充电,应及时用张贴提示标语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同时要求经营者从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纠纷产生的原因等方面向省消协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做出整改。

商家不履行售后三包责任

2023年4月29日,消费者刘女士在武威市泰和昌汽车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现代库斯途家用轿车,使用5天后出现电子变速器故障,消费者要求经营者退换被拒后,诉至消协维权。武威市凉州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调解,经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经营者赴金昌市为消费者故障车辆进行了检测。

经检测,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的确存在,车辆确系发动机变速箱故障,须更换设备或进行维修,最终,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了同款家用轿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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