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新闻网

指点兰州APP
当前位置:首页 > 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

省市联合督导检查化妆品批发市场产品质量安全

观澜新闻客户端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文/图)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保障群众用妆安全,近日,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城关区6个批发市场、七里河区3个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开展集中监督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以企业自查与专项检查并重、严格执法与服务企业相结合,通过与商场主办方交流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查验产品信息资质的方式,重点检查了化妆品批发经营者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对台账建立、索证索票、日常自查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商场主办方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国家药监局通报的不合格化妆品处理情况要建立对照检查台账。检查组对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反馈属地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

截至目前,已检查化妆品批发经营户334户,通过检查发现了部分隐患问题,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规范各项经营秩序,从源头上消除了潜在的化妆品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

观澜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观澜新闻网”或在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兰州日报社和观澜新闻网所有。已经与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观澜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观澜新闻网”并且不在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观澜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观澜新闻网联系。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