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一起虚开发票、偷税骗补重大案件。据披露,南方某网络主播管理公司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开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2.26亿元,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公司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
数据显示,当前我国职业主播规模已达到3880万人,日直播场次已超过350万次。在连接线上线下经济、活跃市场消费、助力文体旅融合等方面,网络主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一些网络主播在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却动起了歪心思,或心存侥幸企图在纳税上蒙混过关,或手法多样故意偷税漏税避税。对此,有评论是这样说的:“网红经济”做的是流量生意,关键在于大众认可。眼下,全社会对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高度敏感。踩了红线、砸了口碑,还怎么招呼“家人们”,又有谁会来捧场?
依法缴税纳税,是所有公民的基本义务,网红也不例外。2022年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其中明确强调,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在“网红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网红、大V通过发表文字、视频等等吸引大众眼球,赢得流量所带来的丰厚回报。但流量带来的不仅仅是巨大的财富,更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对偷税漏税乱象的惩治力度,相关部门反复强调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了多起偷逃税款被处罚典型案件,并发布一组数据。其中,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税务检查,累计查补收入达8.99亿元。
法律面前,没有流量,没有侥幸。从以往查处的案件看,网络直播行业之所以成为涉税案件高发领域,一方面是因为一些网络主播入行后,往往只关注如何“吸金”,而忽视了如何依法纳税;另一方面则是一些主播希望用所谓的“税收统筹”,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眼花缭乱地操作瞒天过海。但是,在大数据的“火眼金睛”下,自作聪明式的偷税逃税行为终不免玩火自焚。有专家就表示,网络主播站在流量与财富聚集地,本应成为传播正能量的积极榜样,但部分网络主播却在高收入和粉丝的追捧下迷失了方向。作为公众形象,网络主播的行为直接关乎法律尊严、社会公平、公众价值观以及行业健康发展,其偷逃税问题不仅损害了个人形象,也影响其职业生涯。
当然,制度的建设更为重要。这不仅关乎行业稳健前行,也有助于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网红经济使收入多元化,有关部门又该如何应对不法分子“钻空子”?立足实际看来,国家税收部门既要加快税务监督体系网络的完善,又要针对网络意见领袖这个特殊群体建立相关的制度体系,明确税收参照体系。倒逼网红和大V做到“言论权力”与“经济责任”相统一。
小马飞刀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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