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逢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着重强调了“大力提振消费”,并将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作为重要任务。这一举措意义重大。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只有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才能放心消费,进而推动经济的良性循环。为了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护,需多管齐下。
在法律法规层面,针对网络直播、AI运用、算法技术等新兴消费领域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法律法规或建立制度标准,填补监管空白。比如,对于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应明确界定其违法性质,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监管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要聚焦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在网络市场,打击流量造假、刷单炒信、低俗带货等行为;在食品领域,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对“霸王条款”“套娃”收费、自动续费等侵权问题要依法整治。
消费者自身也应增强维权意识和能力。在消费过程中,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保留好购物凭证,一旦遇到侵权问题,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被“代理维权”“全额退款”等噱头所迷惑,避免陷入陷阱。
“3·15”是个节点,更是一个起点。应以此为契机,各方共同努力,补齐法规制度短板、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提升消费维权效率,让消费者在每一次消费中都能安心、放心,让每一天都是“3·15”,从而真正激发消费潜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
杨延琴
责任编辑:黄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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