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作出系统部署。其中包括,不得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其实,类似的规定几年前就有。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2019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指出“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但是,规定是规定,能否落到实处就不好说了。
事实上,培训机构常以“多买多送”、“暑期包”、续费优惠等促销活动诱导家长叠加缴费。也有教培机构“掩耳盗铃”,在合同中约定收费不超过3个月,但实际缴费课时却根本无法在3个月内授课完毕。甚至有的机构采取“优化”合同,明明学员仅需要一门课程辅导,但为了多收培训费,他们会将合同签为多门课程,用以缩短上课时间。这几年,培训机构跑路的事并不少见。去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1年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就指出“双减”政策出台后,消费者权益保护程度总体上得到了明显提升,但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侵权多发、消费维权困难等现象仍然存在。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有关校外教育培训的投诉案件共80528件,同比增长43.4%;教培机构频现跑路及退费风波成为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之一。
毕竟,能够做到像新东方那样偿还所有之后再体面退场的寥寥无几。对此,也有人提出能否将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通过合理措施进行有效监管?能否将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和年审年检挂钩?能否协调金融管理部门协助监管校外培训机构资金?能否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风险警示名单?能否指导其转型发展?可以说,在探索建立一套适宜于校外培训机构的信息公开、资金监管、风险警示等制度措施的同时,如何让他们在转型之路上走得更稳更好至关重要。
如果转型有路,有几个愿意跑路的。一方面,要将现有政策中关于培训机构性质界定、设立审批、教育教学、教材使用、收费监管、服务合同、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等,探索以制定“社会教育促进法”的方式提升固化。要知道,教育培训行业在师资、课程、收费、教材、合同、广告等方面均有一定要求,应当进一步规范行业准入门槛,对于条件不具备、运营不合规的企业,督促和责令其退出教育培训行业,避免后续带来一系列违规经营、经营困难、卷款跑路等事件。另一方面,还是那句老话:改革教育评价体系,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学历。只有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创造多元成才路径,有些问题才不会成为问题。小马飞刀
责任编辑:程培培
值班主任:柏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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