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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见血】医保基金不是“唐僧肉”

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安徽省太和县50家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涉及医保基金5795.1万元。其中,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等11家医院存在严重欺诈骗保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387.3万元。警方立案调查县内9家医院,查证3470人,采取强制措施56人,移送审查起诉25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360.9万元。截至5月底,共追回医保基金5660.8万元、扣除违约金3089万元、行政处罚431.5万元。

谁都清楚,医保基金是“救命钱”,涉及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但如此重要,却不时陷入骗保泥潭,不免让人忧心。究其原因,有报道说,有的医疗机构是为了满足自身业务扩张冲动;有的则是随着近年来药品耗材零加成、带量采购等政策相继实施,曾经“以药养医”等老路子行不通,没有想着提高诊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吸引患者,而是打起医保的主意,把套取医保基金当做实现财务收支平衡、牟取利益的重要来源。我们也常能看到,一些患者被诱导配合医院实施假住院,不花钱或象征性地花一点钱,既检查了身体,还好吃好喝甚至按日获得补助。这类骗保即使被查,对于患者也是好处多、风险低,起不到威慑作用。

骗保行为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主体,只要有一个环节失守、有一个主体逃避监管,监管就会被大大弱化。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二十多年,但相关法律很多还是空白,哪些行为属于骗保行为,骗保行为发生后,医疗机构或个人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程序上,骗保行为发生后,在查处时要遵守怎样的程序法,由谁去侦办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际操作中,大都采取借鉴其他法律条款进行处理,力度相对偏弱。不过现在这个问题解决了。今年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2月20日,国新办例行政策吹风会上,司法部、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围绕近几年我国查处医保诈骗案件情况、条例出台的背景和适用范围、如何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怎么惩处骗保违法行为等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对条例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条例》将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法治化,不仅可明确执法依据和规则,而且还形成了全方位无漏项的完整体系。比如,针对骗保行为产生的各环节和各主体,《条例》都给出了监管和惩罚规则,无论是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参保者个人,都在其约束范畴。别的不说,就拿个人骗保来说,将被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医保基金是参保民众的“救命钱”,不是也不能是“唐僧肉”。在这里提醒一些“聪明人”,别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

小马飞刀

责任编辑:程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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