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句话在小马飞刀看来,有两层含意,一是家事难断的无奈;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逃避难断家事、明哲保身的思想推脱。
之所以想起这句老话,是因为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家住四川德阳的李大爷,将自己的女儿小李及其前夫刘先生告上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自己的“带孙费”。案件最终达成调解,刘先生及小李自愿向李大爷支付10万元。
老人退休之后帮儿女带娃,是中国家庭内部分工延续已久的一种传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都被当做是理所当然的事。不仅年轻父母会想着“生了娃有父母带”,多数老人也会自觉把带儿孙视为自己的分内事,甚至以此作为“催生”的理由——老了就没法给你们带娃了,生孩子要趁早。但是,随着社会发展速度加快,育儿观念的代际隔阂日益突显,隔代抚养很容易引发老人与子女间的矛盾和冲突。这已然成为我国社会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年轻人要打拼事业,孩子没人带,老人带着又嫌存在隔代亲的宠爱,能够请得起保姆的家庭不多,能够请到放心保姆的家庭更少之又少。于是,无端生出许多烦恼和讨论,老人带娃到底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就像是“先有鸡后有蛋,还是先有蛋后有鸡”的争论一样,没有个统一答案。两年前,有媒体报道称:“二孩时代”让老人们承担了过重的压力,长时间处于“责任重、风险高”的带娃压力下,因此愈发显得力不从心,不堪重负。一些老人为此感慨:腰酸背痛,还落了一身埋怨。
回到此案上来,老人帮忙带孩子,该不该给钱?这个问题或许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没有哪条法律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看护孙子、孙女的义务,所以这凭什么就得是“免费午餐”呢?当然,社会是复杂的,而组成社会的家庭就更加复杂,每个家庭都是不同的。让每个家庭的祖父母都为子女带孙子孙女收“有偿带孙”的报酬是不可能的,让每个家庭祖父母都为子女做“免费保姆”也是办不到的。老人有权享受自己的晚年生活,看孙子孙女既辛苦又担责任,老人不要钱,子女要知道感恩;要钱也没什么错,子女应该多体谅。
从法理的角度来讲,法律的威慑力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真正落地生根,让尊老、爱老、养老的社会风气蔚然成风,有赖于多措并举、久久为功,形成制度合力。而且法律具有指引、教育、预测的功能,相信通过此案,一定能够唤醒一些人对老人漠然的心,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
最后想说的是,解决隔代抚养的问题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目前,我们的公共服务与资源供给还相对不足,普惠式的幼教、幼托所十分缺乏。如果这些福利可以得到普及,老人们自然不用再承担如此巨大的压力。因此,公共部门要在完善相关配套服务上下工夫,这或许是破解问题的上策。
□小马飞刀
责任编辑:蔡雨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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