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 西固区教育局6月10日公布的《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明确,2023年西固区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验证方式进行招生录取。招生系统片区继续采用自动定位功能,根据报名信息系统自动锁定片区学校,部分二选一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学校。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西固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持有西固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全区小学招生统一时间为7月1日--7月15日。
【招生顺序】
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依据“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规定批次排序录取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公平公正接受义务教育。学位过于紧张的学校,如果同一类别无法全部容纳,按适龄儿童在片区落户时间排序入学(落户时间相同,再按照购房时间排序)。无法在片内解决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分类、排序情况,调配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第一批次:西固区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按《西固区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说明》到片区学校入学,需提供入学儿童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同时开具有房证明)两项基本证明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无房证明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依据以下顺序招生。
第一顺序:A类有房有户儿童。指户口和住房均在片区内,户主和房产证所有人均为入学儿童监护人。
第二顺序:B类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家庭户口)儿童。指适龄儿童户籍和监护人至少一方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和房产证所有人为适龄儿童(三代以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除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包括有房证明)外,适龄儿童父母双方还需提供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兰州市近郊四区无房证明。
第三顺序:C1类有房无户儿童。指孩子户口在西固区,但不在学校片区,所购住房在片区内,房屋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和有房证明。
第四顺序:D类学校撤并及西固户籍进城务工儿童。指因户籍所在地农村小学已撤并,家长在我区城区务工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簿、适龄儿童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家长在我区城区务工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监护人已在城区购房的,按有房无户到购房所在片内学校报名入学。
第五顺序:E类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空挂户)儿童。指户籍在学校片区内(公共集体户口、空挂户),但父母名下无房,暂时租住,提供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证明。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在2023年7月1日前尚未领取到居住证,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不能在西固区申请入学,建议回原籍入学,待居住证办理好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1)入学条件:需提供监护人(至少其中一人)西固区居住证、入学儿童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租房的需提供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等三项基本证明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根据学位空额,依据以下顺序招生。
第一顺序:C2类有房无西固区户籍儿童。指孩子户口不在西固区,但所购住房在片区内,房屋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
第二顺序F类有证有社保租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在西固区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居住证所在位置和所租房屋在学校片区内。
第三顺序:G类有证租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所租房屋在学校片区内的随迁子女。
【照顾政策】
依据《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驻地、住址或户籍在西固区的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学科领军人才、带头人,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对市、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有突出业绩的人员子女,市、区政府认定或表彰的人才子女等,可在西固区小学入学报名系统“政策性保障”栏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对意愿学校有学位的可调配照顾入学。由各招生学校认定的政策性保障儿童,应在现场审核后,将认定材料报西固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招生日程】
6月10日,公布西固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6月24日,各校公布本校招生方案
6月27日,进行招生系统的内部测试
7月1日—5日,西固区一年级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招生学校对接所辖片区派出所户籍处,审核报名学生户籍真伪
7月6日—7日,招生学校网上预审报名材料
7月6日—9日,各校分类、排序组织现场审核材料
7月10日—13日,西固区教育局对未入学学生依据学校分类、排序结果由近及远进行调配入学。
7月14日,调配学生到调配学校报到
7月15日,招生小学在校门口公示招生名单,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巧灵
责任编辑:骆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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