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再起波澜。2007年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将她扶起送往医院,却被反诬。结局大家都知道了,法官认为“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彭宇被判赔偿原告40%共计4万多元的损失。此案一出,引发了一场全社会关于拯救“公德”的讨论。
本来这事已渐渐被人遗忘。但是日前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为什么这么说,政法委书记透露,事发当日,彭宇曾经承认与老太太相撞,但是这份笔录被警方丢失。
对于这位政法官员的说法,小马飞刀不以为然。因为在这起案子中,根本就没有什么误读,彭宇和老太太相撞无关重要,重要的是法官荒谬的“推理”所造成的震荡。
另外,关于警方丢失笔录的事,小马飞刀想起了曾经在美国沸沸扬扬的“辛普森杀妻案”。地球人都知道辛普森杀了妻子,公诉方的证据也足够让陪审团判他有罪。但为什么最后辛普森被无罪释放了呢?是因为警方在取证过程中有一些细节不符合法定程序,尽管控方证据多么有说服力,但根据美国法律,都将不会被法庭采纳。最后法庭宁愿放过凶手,也不采纳警方非程序正义所取得的证据。全美国都很愤怒,但是大家都默默地接受这样的判决,因为如果国家机器都弄虚作假,那就太可怕了,判决纵容了辛普森、亏待了被杀的妻子,但是法律的尊严被维护了。在一个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才是至高无上的,逃脱了辛普森一人,但维护了亿万人的合法权益,这才是法律真正的公正。
历史证明,在很多情况下,注重程序公正不一定总是导致公正的审判结果。有时抄家搜查、刑讯逼供反而有助于及时破案、伸张正义。但是,这种做法只是饮鸩止渴,虽然可能得益一时,却助长官府和警察滥用权力和胡作非为,从根本上损害宪政法治的千秋大业。
写到这,相信大家都清楚小马飞刀在说些什么,作为一名主管政法的官员,你凭什么说彭宇撞倒了老太太,请拿出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就不要以官员的身份去谈什么误读和放大。否则,本身就是误读和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