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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检察院启动“一站式”办案模式

轻微刑事案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兰州晚报讯 “谢谢检察官,我知道错了,感谢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我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接过不起诉决定书,闫某某等人真诚地向办案检察官连连道谢。近日,兰州新区检察院“一站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受理公安机关集中移送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10件,集中开展权利义务告知、讯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宣读不起诉决定书、训诫等办案流程,在3天内全部办结。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缩短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期限,大力提升案件办理效率,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兰州新区检察院与新区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兰州新区“一站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明确刑事案件适用条件、办案职责分工、案件办理程序等,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作为前置条件,优先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等案件纳入“一站式”办理,实行公安局集中移送、检察院集中起诉、法院集中审判,确保案件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一站式’办案模式中,我们不仅着眼于办案效率,而且也高度重视办案质量的保证。我们会同公安、法院搭建侦诉审‘一站式’办案平台,保证了轻微刑事案件在快起来的同时高质量办理。”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永生介绍说。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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