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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法院开庭审理20人涉嫌诈骗 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案

兰州晚报讯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量伪装成日常生活用品的窃听、窃照器材被用来偷拍隐私、跟踪定位、赌博作弊,甚至被用于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后果。6月23日,城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某等20人诈骗,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以来,被告人赵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租用重庆市渝北区某房间,使用由被告人官某乙提供的渝北区某负一楼车库办公地点,雇佣被告人黄某为总负责人,被告人官某乙、曾某某负责财务管理,被告人任某某负责硬件设计开发维护,被告人余某某负责软件研发,被告人余某、丁某某等人分别进行赌博作弊设备的数据测试、模具生产、设备组装、售后、网络维护等活动,生产用于赌博作弊使用的窃照专用器材“飞针”设备,以及“神通”软件技术,向全国多地出售并提供售后维护服务。

2014年7月以来,被告人赵某伙同被告人官某甲,向张某甲(另案处理)出售其加工、组装的“飞针”设备及“神通”软件技术服务。帮助张某甲使用该窃照专用器材在甘肃省兰州市,陇南市徽县、宕昌县,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等地伙同他人设赌诈骗,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43.60万元。

庭审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紧紧围绕指控事实和罪名进行举证、质证,对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庄重有序,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权利。经过长达7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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