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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印发《2022年促进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拟对我省商务领域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产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兰州晚报讯 9月26日记者获悉,甘肃省商务厅近日印发了《2022年促进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对我省商务领域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产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侧重支持中药材流通追溯试点企业和拟加入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的企业。 

此次《方案》支持的范围包括我省从事中药材(中成药)生产、仓储、特色种植、养殖、流通经营等领域的企业,拟实施或正在实施以扩大经营规模、拓展市场占有率、提升产品质量、打造“陇药”品牌为重点的项目,以及旨在加强对外交流,优化流通布局,强化基层服务,完善药品配送网络等方面的项目。

企业项目申报条件包括:1、申报项目的企业需具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资质,拥有独立、合法的注册商标。2、申报项目的生产企业年销售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流通企业年销售总额达到5亿元以上,中药材种植企业(合作社)达到2000万元以上。3、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有较好进出口业绩或中药材流通追溯企业数据上传量较大的,以及具备流通追溯设施条件,拟加入追溯体系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4、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商务发展资金支持。5、申报企业2019年以来无不良信用经营记录,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项目,将按以上相关指标进行优劣排序,并按排序先后纳入项目库予以储备。

《方案》明确,将结合申报项目综合情况,对影响面广、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重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同时,综合企业三年来实际成效和发展情况,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筛选为基础依据,以专家团队评审意见为主要参考进行综合评审,由省商务厅统筹确定拟支持项目。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文瑞

责任编辑: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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